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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时间:2020-09-16 作者: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依据《关于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人〔20175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以及《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称评审改革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范围

1.初次职称认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符合初次认定职称条件的教师,包括本科毕业生认定初级职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职称等。

2.教师教学系列、研究系列(高教研究)、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

3.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由学院负责进行审核推荐,报送至相关专业的评审会评审。

二、评审标准

遵循职称申报要专业对口的原则,各类人员须按照岗位类别申报相应的职称。

1.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教学系列职称条件》,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条件》,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实验系列职称条件》,图书资料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图书系列职称条件》,辅导员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条件》。

2.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应申报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如要申报参评教师教学系列职称,须达到专任教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方可参评。专任教师应申报教师教学系列职称,如要申报参评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方可申报参评。

三、基本条件

申报评审职称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同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人事档案在学院,入校工作满一年(含)以上(截止到2020831日)。任现职以来,学年末绩效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2次为优秀等级。近一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4.申报晋升职称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条件见相应系列职称条件。

四、评审程序

1.成立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制定工作方案,下发文件,公布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指标、评审条件。

2.教师个人申报。以学院二级部门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教师个人填写《职称申报表》及《职称评审一览表》;教师所在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对其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申报材料审核。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

4.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

5.专业(学科)组评议。

6.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7.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8.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通过评审名单。

9.通过评审人员登录省专技系统填报信息,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

10.学院发文聘任。

五、申报材料

(一)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需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需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表》一份;初次确认初中级职称,需填写并提交《高校毕业生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一份。

2.《职称评审一览表》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海外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及网络查询信息。

4.身份证复印件。

5.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现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业务成果材料:论文、专业著作、科研课题(项目)及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刊物、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同时提供网络查询信息)。

8.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按评审条件规定提供);提供的论文和科研鉴定、获奖等材料内容必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

9.申报评审讲师(含认定)、副教授、教授的教师,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填写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2.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且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业绩材料无需提交,填写无效。否则,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不退,评审结束后由人事处统一销毁。

六、有关规定

1.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时间、任职时间及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为2020831日。凡学历毕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不能参评。在规定期限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以上与申报评审专业相符的学习经历(含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须按学历破格进行破格申报评审。

3.转系列评审,按照《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转系列评审晋升,应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现岗位职称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转岗评审”的说明,并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同时将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申报现岗位职称。跨系列职称评审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

4.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考试。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学院对职称评审不再要求职称外语水平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提交2篇代表作(论文或著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鉴定。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进行述职答辩。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共计92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

八、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刘惠坚

副组长:卢晓春  苏成柏

  员:赵海涛  石利民  刘江峰  吴建华  王春宁  李强

梁荣新  戴卫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职称评审办公室成员:

主任:石利民

成员:宁雁青  蓝菊  赵雪

九、专业(学科)评议组与评委会

(一)专业(学科)评议组

按《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职称申报人员的数量及专业分布情况,学院组建若干专业(学科)评议组,每个评议组由5-7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评议组专家从学院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评议组的主要职责为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评议,并向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

(二)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按《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主任委员、各学科组长、有代表性的学科专家代表组成。评委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学科专家代表从学院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委员人数不少于25名,均需具有高级职称,正高级职务专家不少于1/2

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我院当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综合各学科组的评审意见和各申报人学术水平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表决。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

进度表

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计划

 

 

 

 

 

 

 

 

 

 

 

 

 

 

 

 

 

 

 

 


 

附件1

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进度表

序号

事项

具体内容

时间安排

1

制定工作方案

由人事处制定工作方案,制定评审条件,根据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指标。

910日前

2

人社厅、教育厅备案公示

将制定的职称评审方案及资格条件文件报送至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备案公示。下发文件,组织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914日—1010

3

教师个人申报

以二级部门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职称申报表》及《一览表》;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对其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1010日—

1015

4

审核情况公示

经审核认定的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学历、毕业学校及时间;现职称任职时间及年限、学年考核、教学工作、主要业绩成果(包括获奖项目、获奖时间及颁奖单位;论文、著作的刊物名称等,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

1016日—1031

5

专业(学科)组评议

按照申报人申报专业(学科)的情况,组建专业(学科)评议组,对申报人进行专业技术资格初评,对通过初评者,向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

114-118

6

召开学院职称评审会议

    评委会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出席会议的专家审阅申报人材料、并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1111-1115

7

评审后

公示

对通过评审人员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学院纪检委及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进行核实,报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

1115-1122

8

确认通过名单

公示环节结束,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通过评审名单。

1123-1125

9

评审结果报备

通过评审人员登录省专技系统填写职称申报资料,学院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

1215日前

10

学院发文聘任

    对通过评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学院发文聘任。聘任期限为三年,聘期结束,学院按照各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聘任。

预计20214

 


附件2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职称评审计划

2020.09.10

职称

系列

占院总

岗位%

岗位合计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职数

现岗

空岗

计划

职数

现岗

空岗

计划

职数

现岗

空岗

计划

职数

现岗

空岗

计划

职数

现岗

空岗

计划

教师系列

57.98

109

83

33

11

13

7

6

1

30

22

8

3

49

30

19

7

17

24

0

0

教学

53.19

100

75

26

9

12

7

5

1

28

22

6

3

45

30

15

5

15

16

0

0

辅导员

4.79

9

8

7

2

1

0

1

0

2

0

2

0

4

0

4

2

2

8

0

0

研究系列(高教研究)

6.91

13

6

7

4

1

0

1

0

2

1

1

1

8

4

4

2

2

1

1

1

实验系列

4.26

8

2

6

3

0

0

0

0

2

0

2

1

4

1

3

1

2

1

1

1

图书系列

2.13

4

4

0

0

0

0

0

0

1

1

0

0

2

2

0

0

1

1

0

0

其他

3.72

7

3

4

0

0

0

0

0

3

0

3

0

3

1

2

0

1

2

0

0

专技岗合计

75.00

141

98

50

18

14

7

7

1

38

24

14

5

66

38

28

10

23

29

2

2

注:学院在校生为1750人,按生师比16:1核定专任教师岗109人。参照《广东省关于高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按照专任教师岗占总岗位数的58%核定学院总岗位数为188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为总岗位数的75%1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