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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实施方案时间:2017-03-01 16:36:38 来源: 作者:

 

2016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
岗位培训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教协﹝2015﹞15号)文件精神,结合2015年岗位考核评价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培训考核领导小组,负责2016年培训考核工作全过程的组织、指导、协调及考核监督等工作。培训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泽攀
副组长:李斌汉、赖伟民、穆占欣、姚毅文、陈晋泉
成 员:协会工作人员
二、培训报名、考核工作
(一)培训考核报名
1、报名
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并到经认可的培训机构提交资料初审或委托培训机构报名。
2、初审
(1)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培训考核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的报考条件(包括: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证明等)对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重点核查学历的真伪。
(2)按《2016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考核报名时间,在报名截止当天(17:30前)把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册(电子版)发到协会邮箱(gdpace@vip.163.com),并在协会报名系统网站提交考生资料。
3、复审
培训机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三天内将考生报考资料送协会复审并对该机构初审结果负责,协会组织人员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完成审批后予以安排参加考核。
4、其它要求
(1)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生资料的不予以安排参加当期考核;
(2)培训机构提交的报考总人数中超过10%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整批退回,不再接受该机构当期的报名考核;累计两次超过10%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暂停该机构一年的培训办班及报考资格;
(3)培训机构提交的报考总人数中超过20%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暂停该机构半年办班及报考资格;累计两次超过20%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机构承担协会培训及报考资格。
(二)报班备案
1、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在开班前将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培训办班审批、备案表(附课程表)报送协会培训部(建设大厦509室)并在协会报名系统网站提交报班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2、培训班须严格按统一的教材、培训大纲和有关要求进行施教,保证教学质量,协会对培训机构的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3、培训机构在招生报名办班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所签订的《诚信自律公约》,违规的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考点设置。考点由协会统一设置安排,培训机构做好协助工作;原则上一个地级市只能设置一个考点,每个考点考核人数不得低于100人(人数不足100人的就近调节或留下一次合并考核),考点设主负责人,考室座位必须单人单桌或隔开一个座位,每30人配备2名监考员(不足30人按30人配备),每间考室每增加30人增派1名监考员(不足30人按30人计算),每个考点需配备安保及医护人员。
(四)准考证。准考证由单位或培训机构在报名系统网站直接打印后派发给考生。
三、命题工作
(一)命题依据
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命题。
(二)命题原则
命题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借鉴国内同类课程的考核模式和考核方法,制定适合本专业和本课程特点的命题方案。
2、命题要符合考核目的,各种题型比例要科学,要确保应有的效度和信度,有较高的区分度和应达到的难度。避免陈旧试题的重复使用,及时补充新知识点和创新能力的考核。
3、命题要根据教学计划和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分析应考核的知识点,既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又覆盖全面,防止过偏;试题要注意涵盖教材的重要知识点,要有足够的数量,确保考核成绩分布正常。
(三)命题的步骤和时间
命题原则上由具有教师资格的专业教师承担,在协会布置命题任务后,各培训机构协助组织教师命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任务。
(四)命题质量的审查
命题完毕后,应认真进行审查,确保命题的数量和质量。在进行认真审查无误后,再由协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查核对。
(五)命题的保密
命题教师等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签署试卷保密协议,严禁以任何形式透露试题内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或机构将终止命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试卷印刷和装袋
(一)试题印刷由指定的符合涉密规定且具有保密功能的印刷厂印刷。
(二)试题的印刷流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圆满完成试卷的印刷任务。
(三)试卷印刷完毕,由协会秘书处安排专人负责运送到保密室存放。
(四)协会秘书处负责安排人员签署试卷保密协议后将考生签到表和试卷、答题卡在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装袋,检查无误后贴上试卷密封签交回协会秘书处盖章。
五、考试组织安排
(一)考核的具体组织安排由协会培训部负责。
(二)各培训机构要在考核前组织考生认真学习考核纪律等有关要求;组织监考员认真学习监考流程及有关要求。
(三)各考点的试卷由协会统一安排,培训机构协助保管、派发等工作;监考员提前30分钟到考点考务室领取试卷。
(四)监考员到考场后按考场规则进行清场,开考前1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开考前10分钟须由两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在试卷袋上面签名,才能启封试卷袋,派发答题卡,指导考生填涂个人信息,开考前2分钟派发试卷,按时开考。
(五)考核结束后,监考员应当场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填写考场记录表并签名,按规定装订,连同试卷一并交回考务室。
(六)考点主负责人和巡考员做好试卷的回收工作,认真检查试卷的装订情况,确定无误后在试卷袋贴上试卷密封签并签名和盖章,巡考员要做好试卷保管工作。
六、考试巡视
(一)成立考核巡视组。成员为协会工作人员和协会抽调的人员,负责各考点的考核巡视工作,巡考员的巡视地点和时间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安排。
(二)在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告知考场主负责人处理,如解决不了及时向培训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三)巡视结束后,巡考员要公正公平认真填写巡视记录表,经考场主负责人核对签名后,将巡视记录表交回协会秘书处。
(四)各培训机构所委派的监考员在监考期间必须遵守各项制度,对有包庇违规作弊行为的,巡考员要及时告知考场主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协会将对其所在培训机构进行处罚(第1次警告、第2次通报、第3次暂停办班资格半年、3次以上暂停办班资格1年、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培训机构当期整批考生成绩)
(五)巡考员在巡视过程中应遵守巡考员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并受培训机构监督,如有违反,协会根据情况对该巡考员进行相应处罚:
1.协会工作人员:第1次警告批评、第2次扣当月职务补贴、第3次降职、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2.协会抽调的人员,其所在单位参照上述办法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七、阅卷、成绩公布与证书办理
 (一)阅卷工作由培训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负责。
 (二)阅卷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不得涂改答题卡所有内容。
 (三)培训部负责调配阅卷场所及阅卷必需的工具,并积极配合阅卷工作人员。
 (四)阅卷结束,生成电子成绩名册,打印校对无误后由阅卷人员签名,协会培训部复核后按照初定的考核通过率确定分数线,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五)完成审批后,协会培训部将考核结果发回各培训机构,并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在协会网站和所报名的培训机构查询,考生对考核结果如有疑问,由各培训机构进行收集汇总,并在公布成绩的10个工作日内,统一报协会进行核查。协会培训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培训机构反馈核查结果。
(六)培训机构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证,办理时须提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发证名册》(含不合格名册)申请资料一式二份,每页必须加盖培训机构的印章,培训机构负责人必须亲自在申请表上签名。
(七)协会培训部统一办理证书,在培训机构提出办证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批、证书制作和发放。
(八)证书信息变更。
1、自发证之日起一个月内不需填表即可变更证书上个人错误信息,超出一个月的需填写《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补办申请表》进行更换。
2、不接受整个姓名、照片的变更。
八、存档
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后,协会将岗位考核评价报名表和有关资料退回培训机构存档。试卷、答题卡及有关资料由协会培训部按规范整理存档,试卷和答题卡保管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