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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进修、培训学习管理暂行规定时间:2016-05-23 来源: 作者: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学院将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到企业挂职锻炼。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师进修、培训的类别

1专业进修。本项目是学院根据专业建设及教师发展需要,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高校或国家及省级高等职业示范校进行专业进修或课程研修的项目。进修院校由专业教研室或教师本人联系,学院批准,研修期限一般为612个月。

2、访问学者。主要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的项目。本项目是由教育部牵头实施的高校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接受学校审核、教育部调控的方式,由学院每年按照省教育厅高师培训中心分配指标,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研修。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教师梯队培养需要,选派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做访问学者,培养专业骨干、后备专业带头人。研修期限一般为一年。

3赴企业挂职锻炼。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学院将有计划地派出青年教师到碧桂园集团所属企业顶岗工作,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锻炼,并逐步建立新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及专业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行业)参加专业实践不低于10个月的工作制度。教师赴企业顶岗工作期限可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期为36个月。

4、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该项目是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教育厅等联合举办,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学科研骨干。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及下达指标,从大思政教学团队中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或后备管理干部参加学习。研修班期限,一般每期为一个月左右。

5短期培训。指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及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高校教师岗位培训、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能力提升等短期培训项目。

6、专项考察与交流学习。指为开拓视野、增进学术交流,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专业建设及教学建设的需要,学院可有计划地组织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院校进行考察、交流学习。

二、选派条件

1、学院正式聘用的教师,人事档案关系在学院,原则上在学院工作须满一年(一年期进修须满三年,特殊需要除外),并有志于长期服务于学院。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具有发展潜力,骨干教师优先选派

3、教师进修、培训学习的内容,应与本人所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方向相一致,进修学习单位应尽量选择重点高校、国家级或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优势专业和重点学科进修。

4申请访问学者项目的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在45岁以下。教师参加一年期的进修,学习结束后,原则上须在校工作满两年后才能再次派出。

5、凡没有本专业企业(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或长期脱离企业(行业)一线工作的教师,均应定期到企业参加专业实践工作。

6、教师参加6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返校工作后,原则上须在校工作满两年后才能再次派出。

三、派出程序

1.学院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每年编制下达下一学年度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明确教师进修与培训项目、派出教师进修(包括赴企业挂职锻炼)的人员及经费预算。

1)教学部门各教研室应结合本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需要,在保证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制定教师进修学习、培训计划。教学部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于每年四月末之前报学院综合事务部人事室。

2)综合事务部人事室对上报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进行汇总,会同教学科研事务部进行综合平衡和协调后报学院研究批准,予以公示后实施。

2、教师进修、培训学习及赴企业顶岗实践应按计划派出。对于脱产进修(含到企业顶岗实践)项目,由学院、教研室及教师本人共同联系落实教师进修学习的有关事宜。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由产学研交流与合作中心及专业负责人负责落实到碧桂园集团所属企业挂职事宜。

3、由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职业教育相关行业学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短期业务培训,可根据培训内容,由各专业教研室提出建议,学院批准,安排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4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及挂职锻炼均须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进修培训:填写《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到企业挂职锻炼:填写《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申请表》,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教务科研事务部负责人签字,报综合事务部人事室。

2)综合事务部审核,报院长批准。脱产进修学习(含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需经学院董事会批准后,通知教师所在部门及本人。

3参加6个月以上的脱产进修学习(包括赴企业顶岗实践)的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进修培养合同(另行制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教师进修学习结束后返校工作服务期限应不少于5年。

四、费用支付

1短期培训,学院报销培训费、差旅费(不需要费用的除外),其它费用(证书费等)自理。

2.教师脱产进修、访学等(包括到企业顶岗实践),学院承担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往返长途交通费(每学期一次,因工作需要产生的费用除外。脱产进修学习期间工资正常计发。

3.费用的支付方法:教师凭有关培训、进修通知及由学院领导签批的教师培训进修学习申请表,办理预借款或本人先垫付资金,待培训、进修结束后及时按财务制度报销借款或垫付资金。

五、考核与管理 

1.教师脱产进修、到企业顶岗实践要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工作纪律,要充分利用进修学习时间开展教学和专业研究工作,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认真完成进修或顶岗实践期间的学习或工作任务。期间应完成1篇以上的高水平专业论文或实践课题研究。

2教师脱产进修结束,一周内需向学院综合事务部人事室及所在部门提交书面总结,对本专业(课程)建设提出建议,对自己今后在专业方面的发展做出规划。教师进修、培训返校后均须在一个月内面向本专业教师或学生公开进行1次讲座或交流,分享学习成果。

3.教师赴企业参加专业实践半年以上,或三年累计十个月以上,专业实践结束后需要进行业务考核答辩。返校工作后要承担相应的专业教学任务。

4.教师进修学习结束后,需向学院提交进修学习结业证、进修单位的鉴定,并提交《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学习考核登记表》,由学院装入教师人事档案。

5.脱产进修学习的教师,须每月与学院所在部门进行联系,以便学校掌握进修人员的学习及思想状况。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每位进修学习人员的学习过程进行跟踪考核,核算继续教育学时数,形成进修人员的学习档案,作为教师晋升职务、绩效考核、再次进修学习的依据条件之一。

6.综合事务部人事室要及时对学院每学年教师进修、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归档,并为学院填报教育部数据平台提供佐证材料。

 附表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

 附表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进修学习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