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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时间:2016-12-26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和教研改革工作,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6年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拟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中推荐遴选校级教学名师2人(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2人(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人)。

对遴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院将予以重点培养及经费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教学名师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8年以上(含8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8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以上职务;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有承担本专业实际应用项目工作经历;近两个学年度(2014-2016学年),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平均24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成果显著。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是省级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或教研、教改项目负责人。

2.是近两届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参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者,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方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领域有创新,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近2学年连续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或本人为学院师生工作室业务骨干。

    (二)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候选人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8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以上职务;具有半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公共课教师2个月以上),有参与本专业实际应用项目工作经历;近两个学年度(2014-2016学年),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24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研、教改项目(课题)。

2.参与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取得奖项,或参与校级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取得二等奖以上。

3.参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须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方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领域有创新,取得相应的成果;近2学年连续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或本人为学院师生工作室骨干教师。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择优推荐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各1名。

2.资格审核。人事部门会同教学科研部对推荐人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院务会研究通过,确定最后人选。

4.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资助措施

1.对于评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院予以重点培养,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2.经费资助:对入选者予以人均1万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从学院2016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中拨付。

3.资助经费须用于与教师发展相关的培训费、差旅费、学术交流及教科研经费等方面。

4.入选者与学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继续在学院工作不少于3年。自协议签订工作满一年后,学院对入选者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于201713日前将材料上报综合事务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14-10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定;111-15日校内公示。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

    (二)电子材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word格式),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PDF文件);候选人主讲的一门课程15-30分钟的课堂教学视频。

    (三)各单位于20171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综合部人事办公室曹大畅处,同时将纸质版上报。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推荐表

文件类型: .doc f2c3ce875f4d8416b38751d929b08046.doc (80.50 KB)

 

   (联系人:石利民  曹大畅,电话:3918000   3918006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