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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对外接待管理规定时间:2019-06-03 来源: 作者:

为规范学院对外接待工作,现根据国家及碧桂园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围餐接待

1.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机关来院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等领导及随行人员;

(2)来函到访的参观、考察、交流、合作、洽谈的兄弟院校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3)学院邀请的来院进行学术报告、讲座或工作指导的重要客人;

(4)集团子公司来院洽谈校企合作等相关事宜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5)其他经院领导提出的接待。

2.审批流程

(1)由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联系的接待,由相应部门或单位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由学院办公室予以指导和协助。确需学院出面用围餐接待的,其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接待部门负责人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围餐接待申请表》——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向总务处发起用餐通知。

(2)向学院发出来文、来函的接待,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协调有关事宜。需用围餐接待的,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由院办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围餐接待申请表》——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向总务处发起用餐通知。

3.接待标准

围餐接待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用餐标准根据接待层次,按学院办公室审核提出、院领导审批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所有围餐接待在学院食堂进行,特殊情况确需院外接待的,须经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参考学院围餐A类标准)。

4.陪同人员

公务接待必须从严控制陪同用餐人员。原则上来宾在5人及以下的,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来宾在5人以上的,陪同人员不超过来宾的1/2。确系需要,陪同人员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来宾人员。

二、客餐票接待

1.接待范围

(1)应聘教师面试期间需要在校就餐的;

(2)集团子公司来院沟通与校企合作等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

(3)外来单位和个人因公来院提供非盈利性质讲座、培训、演出等需要在校用餐的;

(4)其他经分管院长批准需要在校就餐的。

2.客餐票领取与使用管理

(1)需要申请领用客餐票的接待部门,需在总务处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客餐餐票申请表》,由总务处处长核批。

(2)申领客餐票须提前一天办理,在校时间超过一星期的,最多一次性领取一个星期的客餐票。

(3)客餐票仅限当日、当餐使用,过期作废。客人就餐时须提供与日期、餐期相符的客餐票,不能提供的不能就餐。

(4)特殊情况下,临时需要使用客餐票的,由接待部门在领餐窗口先行登记就餐,由食堂工作人员事后将登记表交给总务处,由总务处根据情况核定。符合使用客餐票的,由接待部门申请领取客餐票后补交给食堂;不符合使用客餐票的,由申请部门到总务处缴费。

三、住宿接待

(一)凤凰教学酒店

1.接待范围

(1)学院邀请的来院进行学术报告、讲座或工作指导的重要客人;

(2)集团子公司来院洽谈校企合作等相关事宜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3)其他经院领导提出的接待。

2.审批流程

(1)由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联系的接待,由相应部门或单位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入住凤凰教学酒店费用由学院承担,其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接待部门负责人到学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凤凰教学酒店入住申请表》——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通知凤凰教学酒店安排入住。

(2)向学院发出来文、来函的接待,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协调有关事宜。入住教学酒店费用由学院承担,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由院办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凤凰教学酒店入住申请表》——学院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学院办公室通知凤凰教学酒店安排入住。

3.住宿标准

入住凤凰教学酒店原则上安排标间,特别重要的客人经院长批准安排套房。

(二)招待所

1.接待范围

(1)应聘教师面试期间需要在校就餐的;

(2)集团子公司来院沟通与校企合作等相关事宜的工作人员。

2.审批流程

由接待部门提前半天以上报知总务处,由总务处酌情安排入住。

3.住宿标准

凡安排学院招待所住宿的原则上一人一间,可多人合住套房。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客餐餐票申请表;

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围餐接待申请表;

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凤凰教学酒店入住申请表。

(附件表格可从学院办公室网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