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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办法(暂行)时间:2017-03-03 来源: 作者: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用品分类

根据办公用品的性质和使用途径,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易耗品和其他物品。

1.消耗品:

包括信纸、铅笔、订书钉、笔记本、橡皮擦、双面胶、复印纸、纸巾、碳粉、档案袋、透明胶带、标签纸、信封、长尾夹、回形针、便利贴、纸杯、图钉、垃圾袋等。

2.易耗品:

包括各种笔(铅笔除外)、笔芯、固体胶、液体胶水、快干修正液、电池、挂锁、快干印油、证件卡套等。

3.其他物品:

包括订书机、起钉器、美工刀、笔刨、直尺、计算器、剪刀、档案盒、硬板夹、档案袋、网线、鼠标垫、快干印台、笔筒、文件夹、文件栏、插座等。

二、办公用品配置和领用办法

1.办公用品领取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初统一配备和领取本学期的办公用品。

2.配置清单及领用标准:

教学岗:黑色中性笔2支、黑色中性笔芯2支、红色中性笔1支、红色中性笔芯2支、铅笔1支、橡皮擦1块、圆珠笔1支、笔芯1支、A5笔记本1本、信纸1本;

其他岗位:黑色中性笔2支、黑色中性笔芯2支、红色中性笔1支、圆珠笔1支、铅笔1支、橡皮擦1块、A5笔记本1本、信纸1本。

新入职教师首次领取,在教学岗基础上增加档案盒2个、文件栏1个、笔筒1个、文件夹1个。

3.按办公室配置的物品:订书机、起钉器、剪刀、笔刨、订书钉等各1个(盒)。除订书钉外,以上其它物品如发生丢失、损坏,由办公室人员自行承担。

4.未在配置清单中的物品,如有需求,请向综合事务部总务室提出,由总务室酌情发放,并登记。

5.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二次发放,如有需求,则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综合事务部酌情处理。

三、打印纸统一到办公用品管理员处领取,各文印室应做好使用台账。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综总务科。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