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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时间:2016-06-23 来源: 作者: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南方航空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党委(党组),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省社会组织党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部署,深化学习教育效果,按照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粤委办〔201627号)和《关于利用“一台一网”组织系列学用活动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粤组电传〔20162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

20166月下旬至9月下旬

二、考学对象

全省全体党员

三、考学内容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参考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等,党员可在本专题页面进行学习。

四、考学方式

(一)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党员在考试期间登录考试系统,按照指引进行考试。

(二)考试系统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生成试卷,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

(三)单次考试不限时长,答题结束后系统即时显示考试成绩。

五、考学结果

考试系统将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包括考试人数、参考率、平均分数、满分人数、满分率等,系统后台可统计到县(市、区)及各单位、高校、企业,参考党员可登录考试系统查看本人考试情况,我部将定期对考试排名落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点名提醒,并于考试结束后通报各地、各单位(发文单位)考试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提早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确保考试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做到应考尽考。

(二)要落到实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考试,并认真组织本地、本单位党员开展学习和参加考试,力求使每一位参考党员通过学习和考试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三)要及时跟进。各地、各单位要及时跟进了解考试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本地、本单位考试参考率和满分率。

(四)要分析总结。考试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差距,有针对性地调整和改进,切实提高学习教育效果。

 

联系人:刘坤,电话:020-87195178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2016613

附:

广东党员考学.jpg

考学网址:http://ks.gdycjy.gov.cn/index.jsp

考学须知:

一、考学时间

20166209:0092018:00。时间截止后,考学系统将关闭。

请广大党员选择在考学期间内考试。

二、考学内容

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参考资料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员考学”专栏进行下载学习。

三、考学规则

考学形式为网络考试,党员登录考学系统,按照指引输入基本情况后进行考试。

考学系统将从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生成试卷,满分100分,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

单次考试不限时长,答题完毕后,在点击“提交”答卷之前,允许修改答案,提交成功后不能再进行修改。答题结束后系统即时显示成绩。

四、考学结果

党员在考学期间,可登录考学系统查看本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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