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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时间:2020-10-30 作者:

为吸引优秀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条件

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或者广东省“3+证书”类高考等统一考试,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成功被我校录取,高考总分(高考总分为当地高考文化科目考试的总成绩,学院承认学生符合各省高考加分条件下的加分)超出所在生源省份首次划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含压线),并按时报到注册的新生。

二、奖励标准

高出生源省(自治区)首次划定的本科线,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新生奖励10000元。

三、评审程序

1.每年新生报到入学后的第一个月,招生就业处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科分数线,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奖励名单和奖励标准,并将奖励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6天,公示完成后提交学生工作处。

2.新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广东碧桂园职院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提交专业教学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学生工作处根据规定程序发放奖学金。

四、奖金发放

1.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分两批发放,其中,第一批发放时间为第二学期内,第二批发放时间为第三期内,每学年各发放总金额的50%

2.第一批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新生入学第二学期内,学院对提交申请的新生,进行相关入学证明材料(例如个人档案等)复核,经复核无误后,发放第一批奖学金。

3.第二批优秀新生奖学金发放:第一学年结束后,学院对获奖学生在行为规范和学习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1)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且达到审核成绩要求的(成绩要求即:学生前一学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须在本专业前50%以内,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工作处将视情况酌情进行评定),第三学期即可续得第二批奖学金;

2)若学生未达到第二批奖学金发放要求的,则保留该生第二批奖学金的续得资格至第三学年,第三学年是否续得,视其第二学年的成绩是否达到要求而定。

4.凡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如中途转学、退学,则取消其优秀新生奖学金资格并退还已发放的新生奖学金。

5.学生中途休学的,暂停发放休学学年奖学金;复学后,发放休学前奖学金,金额按照休学前学习成绩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6.凡有违法行为、弄虚作假并经查实或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取消奖学金资格,取消次学年及以后各学年奖学金的续得资格。

五、附则

1.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仍可同时申请学校其它奖助政策的奖励与资助。

2.本办法自2020101日起实施,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