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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时间:2018/12/13 来源:

为了加强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证我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到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实现精细化、无缝式学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教官必须全面履行门卫职责,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开关学校大门。来访者必须认真填写来客登记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二、值班教官每天早晚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锁门。

三、值班教官每天夜间要不定期的巡视校园,加强防范,确保学校安全;值周教师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上报学校领导。

四、教师不把贵重物品放在学校,值班教官排好班干部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锁)好,并检查专用室电器设备及门窗是否关好,确保财产安全。

五、值班教官应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早退、迟到、脱岗。进行全天候巡查,并纳入班级考核。

六、巡查时间一般熄灯后。值班教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勤巡、多疑、细询问。检查学校各区域安全情况,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重点巡查范围为校园、教学楼和教师住宿。

七、值班教官必须保证电话畅通

八、值班时,应认真检查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门窗是否上锁;巡逻时,应加强宿舍区的巡查。在巡逻区域内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人员,如遇偷盗等异常情况要报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上报、反映情况。

、负责安全的教师要协助值周教师管理好住校生的夜间休息,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作好值班记录,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