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政部门 > 教务科研处 > 教务管理 > 考务管理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管理规定时间:2019-03-05 来源: 作者:

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是指由劳动部门、人事部门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也包括由社会团体或行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考试。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规范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鉴定)等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各专业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明确本专业是否有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建议学生考取的证书名称、级别和发证单位。

2.各教学部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教学标准和选择教材时,要尽量将国家职业标准融入专业课程体系和课程教学内容,使学生无需参加专门的培训就能直接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考核。

3.确需举办考前培训班的,由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包括:选择培训教师、辅导教师和教学时段以及确定教学场地等。培训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

4.学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建议,自主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鉴定),以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组织管理

1.全院的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各专业教学部予以协助。

2.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工作任务一是负责全院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培训、技能鉴定站的申报工作;二是负责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培训、考试(鉴定)、证书办理等工作。

3.职业资格培训及考证收费按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对于必须收取的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费、培训费和教材费,应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制定的、经物价管理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学院财务室负责收取,财务室要建立相应的收支账目。所收取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必要的开支,余额按规定上交学院。

三、考试(鉴定)

1.参与考务工作的人员,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制定的考务工作程序及要求,做好鉴定考试工作安排,确定监考人员,负责考场布置、试卷接发、试卷保密等考务工作。

2.参加监考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监考人员守则》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3.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考生,要熟悉考试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对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将按照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考试违纪舞弊人员处理办法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证书发放

1.考试(鉴定)成绩公布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学生通知考试结果,考生(鉴定)合格的,要及时做好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证书发放前,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将证书进行复印,复印件按考生专业、届别分类整理,由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保存。

2.每次考试(鉴定)结束后,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都应进行成绩的分析和总结,并将总结和《职业资格证书获证情况统计表》(见附表)在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存档。

3.为提高培训质量和考试(鉴定)的通过率,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组织收集历次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试题及各种模拟试题,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

五、其它

1.未经许可,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学院内进行各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宣传、报名、培训等。凡组织我院学生到外单位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鉴定)的单位或个人,要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报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对擅自组织的,经查实后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与校外单位联合举办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班,要严格考察职业资格认证机构的资质,由学院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与外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在签署协议时,要自觉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和学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