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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碧院教科〔2024〕18号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工作的通知时间:2024-03-09 来源: 作者: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将于第2~3周组织进行,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对象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正考未通过的学生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二、考核时间

笔试、机试科目:2024年3月16日——3月17日;

其他科目: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于第三周内分散完成。

三、考核形式

补(缓)考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应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考试要求

1.考生根据考试安排,携带二证(身份证、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二证(身份证、学生证)放置于课桌上,由监考教师逐一核对,严防替考。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监考教师提前15—20分钟到达考场,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时间、座位安排等内容,并结合考生人数和教室布局合理安排考生就座,开考前5分钟组织试卷分发。

4.线下考试期间严禁学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线上考试及开卷考试的考试科目根据考试要求携带教材或相关考试设备。

5.按时完成全部补缓考考试及成绩登录工作,以免对后续学生重修造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分散补缓考的科目,由原课程任课自行做好补考的考前计划、准备和考试组织,向系报备考试安排,教学单位根据考试安排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并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旷考、考试违纪、重修不及格以及智慧树平台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不安排补考。

3.缓考考生本次考试未通过的,不再安排补考。

4.所有补考成绩须2024324日(周日)前录入系统并提交。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科李教师(授渔楼320)。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xlsx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通知.pdf



 

  

 

                         教务科研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