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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时间:2019-03-05 来源: 作者: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了强化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控制,加强我院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工作例会是以学院及各教研室在教学管理过程中需要集中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为内容,由学院定期召开的会议,是常规教学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

二、会议组织及时间

1.教学工作例会由教学科研事务部具体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教学工作例会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持,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人主持。

3.教学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排在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三下午举行,遇有重要的紧急工作,可临时召开。

三、与会人员

1.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人,产学研合作与教育交流中心负责人,各教研室负责人及教学秘书,图书馆馆长,教学督导。

2.根据会议需要可通知学院其他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四、议事范围 

1.传达、讨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学工作计划。

2.研究确定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内容(如:师资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教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3.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讨论决定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4.汇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和协调各教研室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确定整改事项。

5.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及交流汇报及推广典型经验。

6.需要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有关事宜

1.教学工作例会的议题,由教研室负责人直接向教学科研事务部提出,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收集汇总,并准备有关材料,提出受理的意见和建议,呈送主管教学副院长审阅确定。

2.对列入教学工作例会的议题,有关单位要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讨论时,要语言简洁,说明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可行的措施、办法。与会人员要围绕中心,畅所欲言,表明态度,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节约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教学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配合的,由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协调;教学工作例会无法决定的事项,由教学科研事务部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对教学工作例会决定的工作事项予以督办落实,亦可视需要拟定教学工作例会纪要,经院领导批阅后印发给各单位、部门执行。对教学工作例会决定的综合性事项,由学院综合事务部会同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协调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以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六、各教研室应参照本制度自行制订相应的教研室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教学科研事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