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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听课评课实施细则(暂行)时间:2019-03-05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教学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向教学过程延伸的相关工作,加强教学督导,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院教师对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制定学院听课评课工作细则如下:

一、听课评课要求 

(一)教师听课

1.教师每周听课一次(1课时)计为一个工作量,属每周须完成的19 工作量/周之一,每月累计听课4次(4课时)纳入月度考核。教师每学期听课≥18节。

2.教师每学期听课的内容(课程)、对象和听课时间,由听课教师自主安排,制订听课计划。教研室汇总教师听课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存档备查,同时提交教学科研事务部,由教学科研事务部进行全院教师听课计划汇总,并抄送教学督导组备查。

3.为拓展教师的学习交流领域,教师应作跨教研室、跨专业和不同教学模式的听课安排。原则上,每学期可安排1/2的听课时间听本教研室内的课程教学,安排1/4的听课时间听不同专业的专业课程教学,安排1/4的听课时间听不同方式的课堂教学,如企业课堂、项目教学等。对于教龄未满1年的教师,要安排较多的时间听其指导教师的课程,指导教师也要安排一定的时间听其所带教教师的课程,并予以评课指导。

4.听课过程中要认真学习被听课教师好的教学方法,分析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并在课后进行坦诚交流,并做好听评课记录或心得,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

(二)教研室评课

1.教研室制订本部门公开课(或观摩课、示范课)计划,并组织听课评课。

2.各教研室组织评课小组按照《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研室教学工作与绩效考核细则》,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做一次听课评价,结果纳入对教师每月的“月度绩效考核”,并于每月25号前将《教师教学工作月度绩效考核汇总表》提交绩效督察室。

3.教研室听课评课的目的:一是通过评课对本教研室的教师形成客观公正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二是通过听课和评课发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创新力度大,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并以此为典型组织教研室内的示范课,并推荐为全校性公开课;三是通过听课和评课发现课堂教学中的突出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教研活动,责成有关教师持续改进。

(三)督导组评课

在学院19工作量/周框架下,原则上每位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听课量不少于36学时。

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评课,对全院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指导及督促改进,并向教学科研事务部推荐优秀教师举行全院公开课(或观摩课、示范课)教学,同时对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跟踪指导,帮助他们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二、 听课评课管理

(一)听课计划管理

开学第1周,教师和教研室要分别制订学期听课计划,教研室汇总并审核后交教学科研事务部。教务部再进行汇总形成全院教师《学期听课计划汇总表》和教研室《学期听课计划汇总表》备查,同时抄送督导组。

学期中期,教学科研事务部根据教研室和教师的听课评课情况和督导意见,对教研室及教师的听课计划提出导向性的调整意见,即重点听取优秀课堂和问题课堂的任课教师的教学,并按照调整后的听课计划执行。

(二)教师调听课管理

教师听课计划确定后须严格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听课时间的教师,须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调听课申请表》,说明调听课原因,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科研事务部批准后执行,同时送教学督导组备查。

(三)听课考勤管理

绩效督察室依据教师和教研室的听课计划汇总表以及教师调听课申请表,每天对教师及教研室的听课情况进行巡查,并如实记录缺勤、听课迟到及早退的情况。

(四)听课评课资料管理

教师、教研室听课组成员和督导组成员听课均要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听课记录表》,督导组成员和教研室听课评课组成员在听评课后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听课评课汇总表》。教学科研事务部和督导室和教师要对学期听课评课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教研室和教师的听课评课资料由教研室在期末收集,作为教学档案资料存档。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计划、听课评价、期中和期末评课后所填写的《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听课评课汇总表》,撰写的督导工作总结,由学院绩效督察室存档。

三、听课评课督导

(一)听课督查

教学督导组通过随堂听课和参与各教研室听课评课活动等,履行教学督导职责,还要对教师和教研室听课组听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师调听课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教学科研事务部依据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听课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勤、迟到、中离和早退等现象。

(二)过程督导

教学督导组成员须规定深入课堂听课评课,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进指导和督促改进。同时与学生进行必要的交流,了解学生的学情和学生的需求与建议,并反馈给任课教师,责成任课教师将学生的合理需求与建议纳入整改范围。

(三)管理监督

教学督导组通过督查听课和教研室相应工作的过程督导,及时发现教学科研事务部在听课评课要求、听课管理、评课标准和执行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改进建议。

(四)分析总结

1.教学督导组要定期召开分析总结会议,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具体的督导意见并及时反馈。

2.总结推广教师教学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于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严重问题要及时监督处理。

3.撰写学期和学年教学督导工作总结,为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听课评课考核

(一)考核程序

教师的听课评课情况纳入教师月度绩效考核,由教研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学科研事务部和绩效督察室审核。

(二)工作量计算

教师每周听课1学时(一节课)计1个工作量,为每周19个工作量之一。每月累计听课应达到4学时,未达到4学时者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如数扣减工作量。

(三)违规处理

听课与上课要求等同。在听课中出现迟到、早退、中离及缺勤等现象,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并在月度绩效考核中酌情扣减相应工作量。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上述条款与学院之前发布的文件不一致处,则以此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