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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时间:2018-06-01 来源: 作者: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87号),为做好教职工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结合实际,学院制定了《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

1.学院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其主要目的是激励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院创办人杨国强主席的要求,尽职尽责、尽自己所能,共同做好学院的每一项工作,为社会培养高质量人才,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多做出贡献。同时通过考核客观地评价每位教职员工的工作业绩,帮助教职工正确认识自己,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教师发展。

2.关于师德考核,学院将师德作为教职工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师德不好、出现问题,或有相关投诉,经查属实,则学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希望广大教师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提升师德水平,认真教书育人,人人做“师德高、师业精、师心慈”的人民好教师。

3.绩效考核涉及教师工作量认定和计算。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只是对教师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进行归纳,并不能涵盖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工作中还会遇到一些临时性、不可预见性的工作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边缘性工作,还需要大家共同完成。因此,希望广大教职员工要发扬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主动做好学院的各项工作,切不可斤斤计较,使学院工作蒙受损失。

4.本制度刚开始试行,还没有经过实践检验,一定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学院会针对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修订或完善。也希望各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能够及时收集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使之能够更科学、完善,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建设和发展。


附件:


附件1:.教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pdf

附件1附表1-3:教职工(业绩评价表)20180408.xls


附件2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pdf

附件2附表:干部绩效考核评价表(民主测评、领导评价).xls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