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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管理办法时间:2018-12-13 来源: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2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2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184号)等文件精神及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一批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到学院担任兼职教师,参与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拟每年开展一次“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以下简称“兼职教师”)认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基本条件

    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正式聘用的能够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理论或实践课程教学任务的校外企(行)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或技师及能工巧匠,不包括学院聘用的其他高校的兼课教师。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心支持职业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专科以上学历,在企业一线工作且有5年以上具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设计人才、管理人才等。

(三)达到技术应用型高级职称(或相当职务)或具有高级技师等级的大中型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或在社会急需的专业领域担任技术骨干,具有高级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二、兼职教师职责

(一)完整系统地讲授一门专业理论或实践技能课程(含“岗位职务能力培养”企业课堂实践教学

(二)指导本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向学生传授本专业生产实践所需的专业理论或专业技能。

(三)主持大师工作室技术工作,开设专业新技术技能应用讲座(培训)或指导师生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等。

(四)参与本专业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五)参与本专业“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

    (六)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

(一)根据学院2017-2018学年教师岗位编制计划,各专业教学部按照20%的比例配备兼职教师,其中聘任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2人。兼职教师聘用原则、程序及管理办法具体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关于聘用行业企业专家和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管理办法(试行)》(院人字【201716号)。

(二)为吸引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参与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学院制定了向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倾斜的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标准。兼职教师承担理论教学任务,课酬标准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关于聘用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标准的请示》。

(三)兼职教师承担或参与教研教改及人才培养研究项目(课题)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以及著作等,均与学院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

(四)兼职教师参与人才培养工作量的计算,参照学院《专任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计算执行。专业教学部负责兼职教师的工作量申报,教务科研处审核认定,人事处负责为其核算发放工作报酬。

(五)基于学院与碧桂园集团产权关系本质一致的性质,碧桂园集团全力支持学院办学,将企业兼职教师承担学生“岗位职务能力培养企业实践教学”工作,作为员工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年度工作业绩管理。

    四、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的认定

学院每年开展一次“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工作,并从中产生省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候选人,向省教育厅推荐认定。

(一)认定范围及名额:校级高层次技能兼职教师的认定,以聘用碧桂园集团所属企业的兼职教师为主。在参与各专业教学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的碧桂园集团企业兼职教师(导师)中认定10-12人。

(二)认定条件

除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聘期满1年以上,目前仍在聘的企业兼职教师(岗位职务能力培养企业实践教学指导教师

2.学年承担人才培养工作(含岗位职务能力培养企业实践教学),教学工作量不少于54当量学时;

3.积极参与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育人业绩成果显著

4.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为良好等级以上或学生评价得分在80分及以上。

(三)认定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每年6月份由开展申报认定工作。各专业教学部在本部门聘用的兼职教师(企业导师)中进行推荐,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申报表》,提供相应的业绩材料。

2.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校企合作处、教务科研处审查各专业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聘用及参加人才培养及授课信息。

3.评审确定。学院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人材料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予以认定。

五、兼职教师的支持政策

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2016-2017年,学院《省级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均将吸引资助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作为建设内容,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专项支持。学院每年在编制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计划时,也将划拨一定数额的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经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管理。对于入选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

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奖励,且有资格作为省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候选人,推荐报送省教育厅,参加省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评审认定。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各教学部要高度重视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吸引聘用工作,认真按照编制计划聘请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对兼职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和指导,提升其教学水平和质量,并积极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三)学院将各教学部聘任兼职教师情况作为部门学年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不积极吸引聘用兼职教师、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学部门,学年末绩效考核将扣减相应绩效分数。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事处。

 

附表: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申报表

      附件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