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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教职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06-24 来源: 作者:

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印发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89号)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教职工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89号)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根据学院智慧校园建设进展情况,教学系部专任教师与职能部门管理、教辅人员通过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考核。教学系部非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导队教官、后勤员工仍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考核。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基层单位组织对部门职工的考核(628-76日)

各单位(部门)召开学年工作总结大会,在职工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程序开展考核工作。

1.专任教师考核

1)教师登录“教职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专任教师学年考核登记表》。工作量计算见《关于印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工作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85号)。(完成时间:630)

2)质量保障办公室将教师的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与同行评价数据信息导入考核信息系统。(完成时间:630日)

3)教学系部领导与教务科研处先后对教师本人填写的学年工作业绩(量)情况进行审核。部门初审完成时间为72日,教务科研处审核完成时间为75日。

4)系(部)主任登录教职工考核信息系统,对教师进行业绩打分、综合评价,并根据教师综合成绩,在考核系统中给出考核结论以及奖金分配等级(完成时间:76日)。

2.职能部门管理、教辅人员考核

(1)职工登录“教职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学年考核信息。(完成时间:630日)

(2)人事处组织教学系部专任教师在线上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进行服务对象评价。(完成时间:73日)

(3)职能部门负责人登录教职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对职工进行业绩打分和领导评价,并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成绩,给出考核结论以及奖金分配等级。(完成时间:76日)

3.教学系部非专任教师考核

(1)职工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非专任教师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3)

(2)系(部)组织本单位专任教师对被考核人进行服务对象评价。

(3)系(部)主任对被考核人进行业绩打分和领导评价,并根据被考核人的综合成绩,给出考核结论以及奖金分配等级。(完成时间:76日)

4.专职辅导员、教导队教官考核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辅导员、教官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相关人员的考核指标,报学院批准、人事处备案后,自行组织对辅导员、教官进行绩效考核。(完成时间:76日)

5.后勤员工考核

由总务处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相关人员的考核指标,报学院批准、人事处备案后,自行组织对后勤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完成时间:76日)

(二)材料报送(77日前)

1.教学系部专任教师与职能部门管理、教辅人员在线上考核结束后,将个人考核登记表从考核系统导出打印1份交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连同部门教职工考核汇总表(从系统打印)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2.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考核的教学系部非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官以及后勤员工,由考核单位计算学年考核的综合成绩(得分),并给出学年考核结论和学年奖金等级,制成部门职工考核统计表(附件5),随教职工考核表等原始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

(三)人事处统计汇总

人事处按人员类别进行数据统计与汇总,报院务委员会。(完成时间:710日)

(四)学院审核、批准

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教职工考核结果,报董事会批准。(完成时间:715日)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等级为优秀,年薪8%的学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有资格参评学年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并另行计发学年奖金(不含工勤人员)。奖金计发办法:

1.奖金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照比例确定。一等为考核等级优秀人数的20%,二等为30%,三等为50%。比例计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各部门按照上述比例,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员提出计发奖金等级的建议(如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2人,无法按比例确定三个等级,可根据职工实际表现提出等级),报学院批准后,由学院统一发放奖金。

3.各等级奖金的数额不固定,实行动态标准。遵循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由董事会每年根据学院资金情况确定。

4.如部门员工特别优秀,因考核优秀等级指标有限,考核未能进入60%优秀等级的,部门领导可以提出增加优秀等级人员名单,并具体阐述理由,报学院批准。

(二)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者,年薪制人员8%部分的学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非年薪制人员计发第13个月工资。

(三)考核基本合格者,视情况减发8%部分的学年绩效工资或第13个月工资。

(四)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扣发8%部分的学年绩效工资或不发第13个月工资,且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核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教职工学年考核的领导工作。

组长:刘惠坚

副组长:许从进、徐刚

成员:苏成柏、何锐连、赵海涛、各职能部门、教学系(部)负责人。人事处负责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协调、落实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学年考核工作,要召开工作会议,面向全体职工传达学院关于开展学年绩效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解读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切实组织好本单位(部门)职工的学年考核工作。

(二)每位职工要严肃和认真地对待学年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自我,对自己对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杜绝弄虚作假。

(三)关于考核等级的说明。各部门考核为优秀等级人员的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60%。本学期5月份(含)以后入职的教职员工不计入优秀等级人数的计算基数。


附件:

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院人字﹝2018﹞9号 附件1)

2.关于印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人员工作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8﹞5号)

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非专任教师学年考核登记表

4.教职人员学年考核(服务对象、领导)测评表

5.部门考核统计表(线下人员用)

6.线上考核填报与审核操作指引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