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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时间:2017-12-21 来源: 作者:

 各教学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和教研改革工作,根据学院《2017年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参照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工作要求,学院拟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拟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中推荐遴选校级教学名师2人(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2人(其中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1人)。已入选2016年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教师,不在推荐范围。

对遴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院将予以重点培养及经费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教学名师

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8年以上(含8年,截至20178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以上职务;具有两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有承担本专业实际应用项目工作经历;近两个学年度(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平均36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教学成果显著。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是省级或校级教学质量工程或教研、教改项目负责人。

2.是近两届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或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二等奖的主持人。

3.近两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完成校级以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制定等工作。

4.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须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方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领域有创新,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近2学年连续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或本人为学院师生工作室业务骨干。

    (二)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

候选人须具有2年以上(含2年,截至2017831日,下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讲师以上职务;具有半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公共课教师2个月以上),有参与本专业实际应用项目工作经历;近两个学年度(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承担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360学时/学年,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除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研、教改项目(课题)。

2.参与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取得奖项,或参与校级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取得二等奖以上。

3.指导学生专业(专项)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前2名)或个人参加省级教学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4.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须在创新创业教育理论、创新人才培养方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领域有创新,取得相应的成果;近2学年连续指导学生参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取得良好成绩,或本人为学院师生工作室骨干教师。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组织申报。各教学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教师申报,择优推荐教学名师、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各1名。

2.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对推荐人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院务会研究通过,确定最后人选。

4.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资助措施

1.对于评选出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学院予以重点培养,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2.经费资助:对入选者予以人均2万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从学院2017年师资队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中拨付。

3.资助经费须用于与教师发展相关的培训费、差旅费、学术交流及教科研经费等方面。

4.入选者与学院签订协议,承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继续在学院工作不少于3年。自协议签订工作满一年后,学院对入选者进行考核。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于20171228日前将材料上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201814-10日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定;111-15日校内公示。

六、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二)电子材料。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word格式),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PDF文件)。

    (三)各单位于2017122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送至人事处519室,联系人:曹大畅。

 

 附件: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表

1.12017年教学名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06a6efdb1d0d3091194c5ba204a1493.doc (102.50 KB)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人事处

                             201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