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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时间:2018-07-04 来源: 作者:

学院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院人字﹝2018﹞9号文件关于《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学院拟开展2017-2018学年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现就考核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学部主任、副主任,职能处(室)处长(主任)、副处长(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部门工作业绩、个人德、能、勤、绩、廉等表现。

考核方式:具体见院人字﹝2018﹞9号文件的附件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部门业绩考核(完成时间:7月15日前)

1.教学部按照院人字﹝2018﹞8号文件关于《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职能部门按照﹝2018﹞8号文件关于《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2.请各教学部、职能部门分别参照《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简明扼要地向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本部门工作业绩清单及佐证(职能部门按目标任务提交业绩清单),报送纸制版和电子版(76日前报人事处)。

3.学院成立部门业绩考核工作小组(另行安排),根据分工对各部门学年工作业绩做出综合评价。

(二)民主测评及领导测评(时间:由院办确定)

1.个人述职。学院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面向全体职工述职(每人6分钟)。

2.综合测评。述职大会结束,由参会的教职人员当场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院务委员会成员对中层干部进行领导测评。

3.成立干部测评计分小组(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负责进行测评成绩统计,将测评结果报董事会。

(三)材料报送(7月16-18日)

1.个人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学年考核登记表》,并将电子版报人事处。(7月16日)

2.人事处汇总部门工作业绩,填写测评分数,将考核结果报院务委员会、董事会。(7月18日)

3.董事会最终确定中层干部考核等级。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惠坚

副组长:许从进、徐刚

成员:苏成柏、何锐连、赵海涛

人事处、学院办公室为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的落实。

附件:

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院人字﹝2018﹞9号 附件2)

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中层干部学年考核登记表

3.中层干部考核(群众、领导)测评表


   

    附件1.院人字2018 9号 附件2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办法.pdf


    附件2 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 .doc


    附件3. 中层干部测评表.xls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