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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学生相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时间:2021-06-23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学院发展,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目标管理与考核,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学院制定了《学生相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学生相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将学生相关工作作为专项进行考核。现就2020-2021学年考核试行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指各专业教学系(部);相关职能部门指工作职能与学生相关工作密切关联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校企业合作处等部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为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学生竞赛、学生管理四个板块,针对2020-2021学年各项工作指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1.招生工作:重点考核2020年招生工作绩效;

2.就业工作:重点考核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绩效;

3.学生竞赛及学生管理:考核2020-2021学年工作绩效。

三、考核方式

根据部门职能与职责,实施教学单位与职能部门关联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部门领导的学年奖励挂钩。考核办法详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相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附件1)。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上报基础数据(75日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按照学院设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交相应的考核指标原始数据、指标达成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填报表格见《学生相关工作考核指标数据表》(附件2)。

2.考核工作组考核评价(78日前)

考核工作组依据考核实施细则,以教学系部为单位,分板块进行评价打分,并对教学单位各板块工作的考核结果分别进行排名后,报院务会议审议。

3.考核领导小组(院务会)审议(716日前)

考核领导小组(院务会)审议,确定各板块受奖励单位名单后,由工作组进行校内公示。

4.董事会批准

公示无异议,报董事会批准,按板块对教学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专项奖励。

五、考核要求

1.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填写考核数据,并上报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求有目录、对应指标明确。

2.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上报考核数据和材料。

3.未尽事宜及有关问题,请联系人事处。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相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学生相关工作考核指标数据表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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