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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评优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06-30 来源: 作者:

院属各单位:

依据《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办法(暂行)>》(院人字〔20209号),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校教职员工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学院决定在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开展2020-2021学年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对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先进)个人将在2021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1.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官、优秀员工);

3.优秀学生导师。

二、评优推荐范围

1.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在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及兼课或担任学生导师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推荐产生。

2.优秀教师在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中推荐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中推荐产生;优秀辅导员在专兼职辅导员中推荐产生。

3.优秀教官在学生工作处教导队队员中推荐产生;优秀员工在学院后勤员工中推荐产生。

4.优秀学生导师,在担任学生导师的教职人员中推荐产生。

以上项目院级领导均不参加评选。

三、评优推荐名额

师德标兵名额全院不超过2名,师德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全院教职人员总数的3%(本次全院可推选5人)。其他各项目评优推荐人数控制在各类参评人员总数的20%以内。

各部门优秀个人推荐名额见《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名额按照四舍五入(与上学年合并计算)的办法确定。

部门职工人数在2人(含)以下的,按下列办法计算名额指标进行推荐:

园林工程技术教学部人数并入智能建造工程系,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招生就业处、信息技术中心四部门人数合并计算名额,统一组织推荐。

四、推荐条件及程序

(一)推荐条件

各类优秀(先进)个人推荐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办法(暂行)>》(院人字〔20209号)。

(二)推荐工作程序

1.评优推荐

各二级单位在教职工学年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学院分配名额进行民主推荐。部门负责人根据推荐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报学院。

2.材料报送(202179

1)向学院推荐的本单位优秀(先进)个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①优秀(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见附件3

②优秀(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

2)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国华大楼519室,电子版发送到bgy_rsc@sina.com,联系人:曹大畅。

3)人事处对各单位上报的优秀(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报院务委员会。

3.院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表彰优秀(先进)个人名单。

4.校园网公示。人事处对拟表彰的优秀(先进)个人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报董事会批准。

5.表彰奖励。学院于20219月教师节前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学院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名额和工作程序,认真组织相应的优秀(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真正将师德好、境界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者推荐上来。

2.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在全院范围内推荐。每个奖项各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本单位人员1名(超过20人的二级单位可推荐师德先进个人本单位人员2名)。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办法(暂行)>》(院人字〔20209号) 

              附件1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职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办法.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 2020-2021优秀个人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3:优秀(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 优秀(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4:优秀(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单

               附件4 优秀(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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