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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时间:2020-11-05 来源: 作者:


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以及《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关于印发职称评审改革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院人字〔2017〕17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2020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初次职称认定。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符合初次认定职称条件的教师,包括本科毕业生认定初级职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认定中级职称等。

2.教师教学系列、研究系列(高教研究)、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

3.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由学院负责进行审核推荐,报送至相关专业的评审会评审。

二、申报原则

遵循职称申报要专业对口的原则,各类人员须按照岗位类别申报相应的职称。

以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申报教师教学系列职称,如要申报评审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其业绩成果必须满足相应条件方可申报参评;以教育管理研究工作为主、教学为辅的教师原则上应申报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如要申报评审教师教学系列职称,业绩成果须满足专任教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方可参评。

三、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同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思想,并在工作中认真践行,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入校工作满一年(含)以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社保关系在学院。任现职以来,学年末绩效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近一年内没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3.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结合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4.各系列职称条件: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教学)系列职称条件(试行)》,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研究系列(高教研究)职称条件(试行)》,实验(实训)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条件(试行)》,图书资料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师(图书资料)系列职称条件(试行)》,辅导员职称评审条件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专职辅导员职称条件(试行)》。

5.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6号令)要求,在职称评审时,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的岗位工作特点制定评审条件:

(1)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学院将明确重点报刊目录)、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将作为论文对待。

(2)思政课教师指导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调查等,取得标志性成果,将作为校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应用项目(课题)对待。

四、评审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以学院二级部门为单位向学院提交申报材料。教师个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教师所在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对其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将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申报材料审核。学院职称评审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

3.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

4.专业(学科)组评议。

5.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6.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7.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认通过评审名单。

8.对通过评审人员,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

9.学院发文聘任。

五、申报材料

(一)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需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需填写并提交《广东省职称评审表》一份;初次认定初中级职称,需填写并提交《广东省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

2.《职称推荐表》一份。

3.《2020年职称申报条件自查表》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海外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及网络查询信息。

5.2020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6.现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业务成果材料:论文、专业著作、科研课题(项目)及鉴定或登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刊物、著作复印件只提供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著作品只提供封面和目录,同时提供网络查询信息)。

8.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按评审条件规定提供);提供的论文和科研鉴定、获奖等材料内容必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关。

9.申报评审讲师(含认定)、副教授、教授的教师,须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填写要求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2.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且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业绩材料无需提交,填写无效。否则,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给本人,复印件不退,评审结束后由人事处统一销毁。

六、有关规定

1.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毕业时间、任职时间及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8月31日。凡学历毕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年限的人员不能参评。在规定期限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

2.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参评专业不同的,需具有2年以上与申报评审专业相符的学习经历(含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等)。否则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须按学历破格进行破格申报评审。

3.转系列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要求执行。

4.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提交2篇代表作(论文或著作),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鉴定。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需要进行述职答辩。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即高级评审费每人580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答辩费每人140元,共计920元;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认定)费每人280元。

八、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惠坚

副组长:许从进、卢晓春、苏成柏

成  员:赵海涛、石利民、刘江峰、梁荣新、王春宁、吴建华、李强、戴卫民

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职称评审办公室成员:

主任:石利民

成员:何大可、宁雁青、蓝菊

 

附件:1.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进度表

      2.各系列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3.职称申报相关表格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