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 “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9   作者:校团委   来源:

各系部团总支:

为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根据学院党委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培养对象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优”名额

2019、2020级各团支部推优名额控制在班级团员人数的8%以内(小数点四舍五入),2018级不再进行推优,团委、学生会、督查推优名额不超过30名。

二、“推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明创建、义务劳动等团的各类活动,表现突出;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责任心,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支持和配合团支部工作;

4.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良,上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30%;

5.遵守纪律,团结同学,作风优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6.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参考推荐:

1)获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2)在各级(国家级、省市级、校级)比赛中取得等级奖;

3)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4)各级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5)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6)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学院、专业教学部、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热心集体事务,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优”的限制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优”:

1.一学年内有违反校规校纪之行为者;

2.一学年内有被通报批评记录者;

3.有铺张浪费、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和作风者;

4.一学年内有不及格课程者;

5.其他不宜推优的条件。

四、“推优”工作程序

1.团员依据“推优”基本条件,向所在团支部提出“推优”申请;

2.团支部委员会先根据“推优”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再征求团总支书记意见(团总支书记对推优对象候选人拥有否决权);

3.召开支部大会,出席人数须超过本支部团员人数的4/5,否则会议无效;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对象候选人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并现场唱票产生推荐对象,当场唱票,与会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作为推荐对象;

4.团支部完成整个推荐民主选举后,应及时将推荐对象名单(含班级、学号、姓名、性别)上交所属专业团总支;学院团委对各支部推优过程及结果进行指导、监督和公示;

5.学院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审核并签署意见,向学院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将对团组织推荐的对象讨论研究,开展学习教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五、时间要求

请各团总支书记于3月30日17:00点前将“推优”材料报团委邮箱bgy_xytw@sina.com,材料明细如下:

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推优名单汇总表》(附件2)附件形式发送至团委邮箱,标明团支部;

3.《推优会议记录》(附件3)、《推优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

负责人:王冰冰           电话:15162778904

请各团总支务必做好指导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筹备推优工作以确保推优顺利进行。同时,请各位团支书准时、规范的完成此次推优入党工作。 


附件:

附件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x

附件2:2021年上半年推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上半年推优会议记录.docx

附件4: 2021年上半年推优情况汇总表.docx

  

共青团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1年 3月19日